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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规校纪补充规定

发布时间:2021-06-08

依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,校领导指示,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从严要求。

一、尊重教职工,见面要主动问候(老师好)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并站好。

二、穿戴整洁、朴素大方,不烫发、不染发(黑发除外)、不留怪发、不化妆,不得戴任何首饰,男生不留长发。

三、不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,为创建干净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做贡献。

四、对经常违反校规校纪,不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《中学生守则》的学生,(如:经常不按规定作息,大错不犯,小错不断,屡教不改者)经班主任三次以上教育无效的,由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并到校进行联合教育。经以上教育无效,上报政教处,由班主任联系家长,将其领回家中进行家庭教育(一至四周)。返校后仍不改正的,按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。

五、打架斗殴者,通知其家长到校,配合处理相关事项。学校与家长签订联合教育协议并交纳违纪保证金200500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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