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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艺术职业中学门卫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08-12-15

为了加强学校全封闭管理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创设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,特拟定本制度。

一、门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二、门卫必须着装上岗。要热情服务,语言要得体,态度要和蔼,不得简单粗暴。

三、门卫必须搞好本职工作,认证履行职责。不得随意离岗,有事离岗需要向学校领导请假,安排好待岗人员后方可离岗。

四、非本校人员一律不准随便进入校内。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出示证件,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,要建立健全登记手册。要做到底数清,情况明,记载要详细。若发现进出校门未登记,视为工作失误一次,每发现一次,扣款20元,并计入当月工作记录。

五、学生家长来访,应当核实班级并通知班主任,在课间进入校区。

六、学生进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和校领导批准签字的假条。门卫要切实配合学校搞好全封闭管理,若因工作不力,徇私舞弊,或因学生无假条外出,则视为工作失误,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。且学生私自从校门出校所出的安全事故由门卫负相关责任。

七、出入下车。一切外来机动车辆经允许方可入校,并且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停放。

八、对带有校内物资出门者,必须持有总务处或有关部门的证明,并检查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,留下证明材料方可通行。如有违规,每次罚款20元。

九、配合寝室管理人员维持好就寝秩序,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,协同寝室管理人员、值周组及其他管理人员处理好偶发事件。

十、门卫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;工作时间不得会客、喝酒。门卫室里不得逗留闲杂人员。

十一、门卫必须搞好安全、卫生、防火、防盗、防爆等工作。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,以防意外事故发生。

十二、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河北艺术职业中学校委会

20081215